党徽映照初心——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2名党员律师的一次特殊法律援助纪实
        2020年5月15日,在山东省宁阳县东庄镇北石崮村的一处普通农家小院里, 3名“城里人”正在指导一名伤残智障女人进行康复锻炼,这3人胸前的党徽在温暖的阳光照映下,不时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格外引人注目。

        这3人是谁?

        这个女人怎么了?

        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这事还得从2年之前说起——

        不幸的女人

        1993年8月,山东宁阳县东庄镇北石崮村村民老陈在赶集的路上,发现了一名可怜的流浪妇女,该妇女无名无姓,智力低下。出于同情,老陈收留了无名氏。从此,两个人开始了简单而安稳的生活。

        但,生活总有意外。2018年7月14日,无名氏失踪了。

        一个星期后,老陈几经周折从山东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ICU病房见到了全身打满了绷带的无名氏。

        无名氏怎么了?

        原来:7月14日,无名氏独自离家捡拾垃圾,到晚上21时左右,她走到了离家3公里远的333省道新泰市楼德镇赤坂村路段时,被一辆过路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伤。

        撞伤后的无名氏被120急救车送到了山东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救治,病情非常严重:创伤性休克、重型颅脑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闭合性腹部损伤、全身多处骨折……



        医院召集多个科室合力救治,无名氏的命总算保住了。

        无名氏出事后,老陈找了一个多星期,几经周折后才知道了无名氏的遭受。

        老陈来到医院,看到病床上的无名氏,无助地蹲在了地上。

        老陈是个老实人,没有文化、不识字,也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么严重的事,关键是他和无名氏的关系在法律上也不好认定。

        老陈陷入了困境,谁能帮帮他和无名氏呢? 

        曲折的维权历程

        大爱无声,泰山蓝天党员律师出手援助

        2018年11月份,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毕秀梅律师了解到无名氏的事情后,作为一名老党员,她主动承担起了为无名氏维权的法律援助工作,她和该所另一名党员律师赵建刚一道,展开了为无名氏维权的曲折历程。


        该所郭桂林主任说:党员律师就是要在具体的案件中践行初心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所党支部对2名党员律师的爱心义举,全力支持,要做她们的强大后盾。

        为无名氏维权,在泰安市还是第一例。如何开展工作,无例可循。

        毕律师她们经过分析讨论,认为:无名氏无名无姓,没有亲属,老陈虽然与其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合法的亲属关系,无法作为无名氏的监护人来为其维权。要为无名氏维权,首先就要依法解决无名氏的监护人身份问题,监护人身份问题解决了,维权道路才能顺畅。于是她们决定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解决无名氏的监护人身份问题,第二步再帮无名氏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工作。




        分步推进,依法认定无名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两名律师在征求老陈和所在村委意见的前提下,由所在村村委为申请人,将老陈列为第三人,作为村委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向无名氏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宁阳县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无名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老陈为其监护人。

        办案过程中,她们先后协调各级妇联、民政、公安、医院、鉴定机构、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村委等部门和机构,得到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大力支持。

        2019年4月25日,法院通过调查和司法鉴定等程序,依法判决确认了无名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老陈为其监护人。

        2019年5月9日,两名律师帮助老陈为无名氏办理了出院手续,联系医院救护车护送无名氏回到了她那个温暖的小家。

        竭心尽力,积极开展交通事故理赔

        随后,她们又展开了第二步工作。在取得无名氏监护人老陈的授权后,向事故发生地所在的新泰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交通事故理赔诉讼。

        她们先是申请法院对无名氏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后续治疗费和年龄进行了司法鉴定,为后期计算伤残赔偿金取得了基本依据。

        司法鉴定结论出来了:无名氏一处四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保险公司多次与两名律师协商调解,愿意按略高于农村居民标准一次性赔偿55万元结案。但毕律师她们认为无名氏的原籍无法查清,应按照“同命同价”以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她们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向法院递交了按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的补充代理意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2019年10月21日,该案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2月17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无名氏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68万元,赔偿山东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费共计29万余元。




        高度负责,保证赔偿金的安全保管和使用
    
        案件胜诉,当事人拿到赔偿金,应当算是个圆满的结果,可以顺利结案了。

        但,毕律师她们深知这笔赔偿金来之不易,是无名氏拿命换来的。老陈领回钱后,怎么管理使用好这笔无名氏的“救命钱”将直接关系到无名氏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因为现实中,她们碰到过太多的案例:当事人拿到大笔赔偿金后没过多长时间就将钱花光或被人骗走。

        无名氏有智力障碍,老陈没有文化、不识字,两个人都没有能力管理好这笔赔偿金。

        让村里或镇上进行监管行不行?“万一以后被人挪用了怎么办?”村镇领导有顾虑。

        后来,毕律师了解到泰安市公证处有资金监管业务。于是,将这个消息提供了老陈和当地镇政府和村委,大家在向公证处了解了这项业务后,都认为将无名氏的赔偿金交由公证处进行第三方监管,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样可以保证赔偿金的长期安全。于是村委、老陈和公证处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赔偿金由公证处设立的专属账户进行监管,公证处每月定期从监管账户中支出3000元给老陈,用于无名氏的生活和护理等费用。 

        2020年5月8日,毕律师她们协助老陈从法院领取了赔偿金并存入了约定的监管账户。




        不了牵挂,回访看望无名氏

        案子结束了,赔偿金也拿到了,无名氏现在的生活怎么样了?老陈对其照顾的怎么样?还有没有什么困难?毕律师放心不下,也很想再见一见从出院后一直未再见面的这名特殊的当事人。

        5月15日,毕律师、赵律师和该所另一名党员律师宋军带着米、油、面等来到北石崮村回访看望了无名氏。在一处普通的农家小院里,毕律师她们见到了无名氏,看到无名氏面色红润、精神饱满,老陈对她照顾得也不错。

        无名氏的户口也落下了,老陈拿出了户口簿,显示无名氏的姓名为“陈耐秋”,与老陈关系为非亲属。

        毕律师叮嘱老陈,要注意“陈耐秋”的护理,加强锻炼,多晒太阳,保证饮食营养需求,勤换洗衣服……

        “这次诉讼,法院暂时支持了5年的护理费,5年之后,如果还有需要,我们还可以向保险公司再主张,记得留好发票,需要的话,我们还可以给你继续免费代理。”临走时,毕律师再次提醒老陈,也给村里做了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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