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奇,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社会监督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财源派出所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泰安市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和企业清算与破产业务委员会委员、泰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泰安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泰安市新阶联会员。
翟奇先后担任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岱岳区分局、泰安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泰安万达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泰安泰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东城村村民委员会、泰安市泰山面粉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土地测绘整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曾办理过各类破产、刑事、民事案件,为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白峪店子村村民委员、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冯家庄村拆迁安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先后办理泰安三鑫重工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泰安市华鲁钢材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山东新轮轮胎有限公司与肥城市新陶橡胶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肥城市宏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金太阳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金太阳照明有限公司、山东新天地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如丁某某等十七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最终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泰安市某某有限公司及刘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处理;何某、于某某等61人寻衅滋事案,开庭历时五天,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民事案件办理也得到当事人认可,比如刘某某交通事故一案,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和车主,以最快的速度争取到赔偿,得到当事人亲送锦旗表示感谢;泰安某某医院与泰安市某某公司因拆迁补偿产生的租赁合同纠纷,经调解成功化解矛盾,避免拆迁停滞不前。平时积极投身各类公益普法宣传,到南湖社区、英雄山小区等社区开展普法讲座。
今后翟奇将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最专业的知识服务于当事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