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优秀青年律师”事迹展播——贝秋玉

发布时间: [2023-7-3-9:36:45]    浏览量:1013次

  贝秋玉,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级律师、企业合规师、系泰安市泰山区法律专家库成员、泰安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律师协会执业权益与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荣获“泰安市优秀青年律师”。

  2012年研究生毕业后,贝秋玉到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实习,成为一名实习律师。贝秋玉始终把“理由少一点 做事多一点 行动快一点 效率高一点”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用实际行动履行着“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务实理念。自2013年执业以来,一直恪尽职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一、政治坚定扎实工作

  贝秋玉律师立足于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主动地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

  2021年,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六十余件,刑事案件近十件。2022年,共办理诉讼案件近百件,非诉业务办理近十件。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办理诉讼案件四十余件,非诉讼业务十余件,且收获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一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频繁获得当事人好评,这也更加坚定了其努力工作的信念。

  2021年疫情期间,有的用人单位因无法正常开工,担心用人成本而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而骗取劳动者信任,签订自愿离职协议书。在此期间,贝秋玉代理了五位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立案后我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了解劳动者需求,最终均达成调解,帮助劳动者争取了属于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并不是一项工作,而是一份事业。在工作中,每代理一个案件,均是设身处地为委托人着想,急他们所需,尽自己最大的专业能力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贝秋玉律师在过去两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0件,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四、参加继续教育

  贝秋玉律师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工作面前无小事,完美主义才能防微杜渐。律师工作无小事,以后的工作中贝秋玉将一直秉持初心,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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