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5日,为了提升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品牌和文化建设、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的理论和实操性,赋能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长、实现互助共赢,由山东青未了律师事务所、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山东锦哲律师事务所、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山东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泰安)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律海同舟 暨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刑事辩护业务沙龙”活动在山东锦哲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举行。泰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俊斌,山东青未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彭广磊,山东泰山法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元国,山东锦哲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旺,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刚,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仉凯、山东德衡(泰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涛,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何明,山东鲁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勇,山东一山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加耀,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辉,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雅琪,山东山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小林及泰城部分律师近60人与会参加学习交流。
业务沙龙活动由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永刚和山东锦哲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旺共同主持,会议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冀祥德,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恒,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迎龙受邀参加。
冀祥德教授在业务沙龙会议上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体现与辩护实践》进行了分享,以刑事诉讼制度的革新对刑事辩护的影响进行了深刻剖析,认为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是推动我国司法刑事诉讼制度革新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刑事辩护实践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分析,认为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历史实际是刑事辩护是否扩张的历史,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更加强化了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人权保障、也是优化诉讼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的重大体现。
赵恒教授在业务沙龙会议上以《〈监察法〉首次修改及其对律师业务的影响》为题进行分享,分别从《监察法》的立法本意,《监察法》中关于留置条件、时间、审查主体到审查起诉等修改后,对律师辩护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对律师为审查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如何提供,办理委托、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方面进行了指导性的归纳和指引。
王迎龙教授以《刑事辩护全覆盖对律师业务的影响》为题进行了分享,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已明确提出国家人权发展战略,亦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作为“坚持正确的人权观,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明确规定,具体阐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各种形式和类型,同时分析了认罪认罚制度和值班律师为在押人员提供刑事辩护的重要性,及对刑事辩护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三位法学教授通过制度背后的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向与会人员进行了分享,对律师刑事辩护中遇到的难点、重点和前沿问题并通过现实案例展现了律师在开展辩护工作中如何提高辩护质量、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的执业技能提高做了重要指引,三位教授的分享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增加了与会人员的学习热情,交流渴望,及相互支持、共同提高的愿景,尤其通过分享对业务的实操性得到了显著提高,纷纷表示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刑事辩护一定要提高执业水准和更高的责任担当,适应新形势下刑事辩护的工作要求。
泰安市律师协会毕俊斌副会长在交流会上发言,对举办“律海同舟 暨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刑事辩护业务沙龙”也是顺应新形势下刑事辩护的一项重大活动,通过三位教授在业务沙龙活动中的分享,对律师刑事辩护的方向和路径得以更加清晰,并向与会人员提出了刑事辩护的一些具体要求,对刑事辩护中如何提供辩护,如何保护刑事辩护律师也提出了省律协及泰安市律协的一些要求,强调一定规范执业,依法辩护,以更高的姿态和执业水准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最后由主办方代表、山东锦哲律师事务所张传旺主任做总结发言,感谢主办方通力合作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也感谢主办方将本次活动设立在山东锦哲律师事务所,感谢与会人员的热情参与,同时认为律海无涯,探索不止,风雨同舟,方能行稳致远,律海同舟,我们不仅增强了各所之间的联动、交流,更增加了律师于律师之间的理解和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的刑事辩护需要刑事辩护律师不断更新储备知识,准确掌握立法本意,深刻理解条款内涵,不断提升执业技能,守住底线,勇于探索,希望借本次业务沙龙活动能够加强学习交流,提升执业技能和理论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律师的绵薄之力。
本次活动系各主办律所自发组织举行,旨在搭建一个高质量学习、交流和思辨的平台,本次活动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各主办方重大鼓励和信心,主办方将以此活动为契机,在今后不定期举办“律海同舟”系列活动,为各律所及律师同仁提供共同学习和交流机会,共同提升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品牌和文化建设、提高律师业务的实操性,赋能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长、实现互助共赢,直到智圆行方,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