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正式实施,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描绘了国家级的“施工图”。在此前夕,泰安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委员律师朱明格、贾倩倩、吴小林三人,于10月22日在泰山学院附属中学驻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率先启动“法治新章·青春启航”主题宣教活动,为初一1000余名新入校学生开设了两堂直面痛点的法治案例课,宣告校园法治建设从“普法学法”迈入“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以案释法:“案例教学”让法治课直击人心
“如果12岁的你打人、15岁的你偷车、14岁的你遭遇欺凌,法律会如何回应?”活动一开场,山东山泰律师事务所吴小林律师的连环提问,瞬间抓住了全场学生的心。她没有照本宣科,而是用“民事年龄钱包梯”、“刑事年龄红线沉”等生动比喻,将《法治宣传教育法》中抽象的“法治素养”要求,化为一个个可感知、可记忆的“法律钥匙”。
山东鲁仁律师事务所朱明格律师则以“邯郸埋尸案”等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件为镜,照出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沉重代价。“法律不是事后惩罚的戒尺,而是全程守护青春的安全带。”朱律师的总结,深刻诠释了新法“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立法精神。
“新法实施意味着,法治教育不再是学校的‘选修课’,而是全社会的‘必修课’。”泰安市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主任委员、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倩倩表示,驻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是要做穿针引线的那根“针”,将各方力量缝合在一起,形成一张无缝的守护网。
下一步,泰安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将继续依托于泰山学院附属中学驻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其他学校,在新法实施后,以此次宣讲为起点,推出一系列“法治实践”“模拟法庭”等互动式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